斩猫

【史克/ステクラ】你于我胸中点燃火焰

文笔复健作+再次卖安利。文风上来说相当满意的一个短篇。

其中的很多脑洞都来自和把我拖进坑的基友的脑补

私设的少年时期离经叛道的番头和乖宝宝 小少爷老板。全都是关于幼驯染时期的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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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很多年后,在他们定居在纽约——或者说,赫尔沙雷母兹·罗特——以后,史蒂芬才无意间得知,克劳斯对他的最初印象,是来自他们尚未谋面时,他寄到对方家里去的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除了潦草的全名以外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就连名字本身看上去也是喝多了雪莉酒后糊里糊涂签上去的,粗制滥造的钢笔笔尖不断卡在纸面上,墨水被勾得噼啪四溅。他故意把起头的那两个S写得很大,头重脚轻,还绕了很夸张的弯,让人想起海岸边绵延攀升的盘山公路,而那飞散的墨水便宛如石块飞落,随时有可能把经过的车辆砸进一旁碧蓝的大海里。

  他们都记得,在他们小的时候,出于种种原因,欧洲的贵族家庭还保留了书信这种缓慢的、没有效率的习惯。在史蒂芬眼里,那是代表着自傲的、病毒似的陋习;谁要是想在现代社会还通过书信形式交换有效信息,那他就是疯了。但除他以外的所有家庭成员都对写信都乐此不疲。他们在纹路典雅的信纸上用紫罗兰色的墨水刷刷写下那些漂亮的、轻盈翻飞的花体字,用蘸墨水纸把笔迹弄干,再小心翼翼地折起来放进信封,将深红的熔蜡滴在信封口,谨慎地盖上绘着家族纹饰的印章。这是一套西班牙贵族严苛保留的仪式,仿佛在这个他们早已不复荣光的现代社会里,只有那沉甸甸的、写着废话的信才能承载他们全部的骄傲。他们的骄傲躺在银托盘里。倘若托盘摔在地上,他们也要灰飞烟灭个十分钟。

  一群傻瓜。当年离经叛道的斯塔菲斯少爷对此嗤之以鼻,但等他也长到该写信的年纪时,他就没那么轻松了。父母、管家和家庭教师轮流把他捉过去软磨硬泡,他对此展开了长时间顽强的抗争,并且那时的他就已经格外坚韧,拒不妥协并且以惊人的意志力不屈不挠。最后大人们败下阵来。如果没东西可写,他们让步道,至少寄点什么过去,签上名字。别失了礼节。

  礼节。黑发的少年坐在晃荡的秋千上,把圣经当做遮阳帽扣在头顶,这个词像嚼得没了味道的口香糖一样被他吐在地上。

 


  他是在又一次溜出门去、游荡到塞维利亚的小街区的书店里时挑中那张明信片的。塞维利亚到处都是这样的书店。小的,旧的,和小酒馆一起藏匿在那些窄而忧郁的街道上。书店的木头门上布满了磨损的刻痕,一推开门,头顶就响起剔透的风铃声,然后——就像是所有小说里都会写的那样——“一丝阳光泄进昏暗的房间里,照亮了空气中飞舞的尘埃”。屋内寂静如坟,门边的角落里竖着旋转的架子,铁丝裹着漆成白色的铁皮,上面插着各式各样的明信片,全都画着最受旅客欢迎的西班牙风情:埃布罗河与瓜达尔基维尔河,摩尔人留在河边的黄金塔,穆迪扎尔风格的塞维利亚王宫。眼神忧伤、骑着马离开格拉纳达时还忍不住频频回首的布阿卜迪勒。当然也有叉着腰的斗牛士和穿红裙子的弗拉明戈女郎,以及堂吉诃德在卡斯蒂利亚-拉曼恰遇见的敌人们,它们雪白的巨型叶片在平原的大风中缓慢地、巍峨地转动。

  但他最终挑中的,是一大片成群结队的火烈鸟。鸟类鲜艳的粉红色羽毛团团簇拥在水草边,像一杯日落倾倒在盐沼地里。摄影师用镜头记录下最近的一只,完美地复刻了它细长的腿和弯曲的颈项,它踩在蓝色的湖水里昂首长鸣,漆黑的喙尖直指燃烧着黄昏之焰的天空。湖泊和大鸟,惹人喜爱的鲜活野性。他抱着小小的恶作剧心态买下这张便宜的明信片,又找书店老板借了一支笔尖有点拧歪了的钢笔,杂乱无章地签上了自己的名。

  这张写着“史蒂芬·阿兰·斯塔菲斯”的铜版纸最后落入了谁手,最开始他还一无所知,直到在一次“上流社会的”聚会上,斯塔菲斯家年轻的继承人朝客人们鞠躬致意。礼服的花边绣得层层叠叠,惊人的花里胡哨穿在他身上却透出缭乱的俊美,漆黑的外套让穿梭在人群中的少年看起来像一只风流的燕子。

他眼前的少女来自德国的家族,深红的长发编成厚重的辫子垂在一侧的肩头,听了他的自我介绍后她的绿眼睛里惊讶地泄出了笑意。

  “你就是史蒂芬?”

闪亮的视线停落在他脸上——史蒂芬突然就感到了一阵被审视时的紧张,这是很罕见的,因为他对付同龄人一贯游刃有余。他心里自然是立刻戒备起来,明白这位莱因赫兹家的千金,不管笑得多么甜美温柔,都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可她接下来的话依旧出乎他的意料。“那我应该让我弟弟见见你。”她柔声说,“他喜欢你寄来的明信片。”

  燕子似的斯塔菲斯少爷茫然了片刻才想起来她在说什么。他早就把明信片的事忘得一干二净。那是他糊弄人的作态,况且若是严苛追究起来,也可以说是失礼的举动。很难想象贵族的后代中居然会有人喜欢那种便宜货。他瞧着眼前的女性唤来了一个年纪明显小了些的少年,又飞快地用德语说了些什么,少年便朝他看了过来。

  一个成年人藏在那副镜片后面。小孩子的壳,大人的填充物。提线木偶的举止。“这就是我当时对你的第一印象。”莱布拉的二把手用钢笔笔帽在桌上敲出一串音节,他的首领则愣是从那单一的咔哒咔哒声中听出了一点巴洛克式的复调。

“而我对你的印象是火烈鸟。”克劳斯说。他的副官笑了,钢笔在他的指间转了一圈。

“浪漫。”

“没有机会问你原因。”

“只是为了敷衍我家的大人。而且我还特意挑了一张最便宜的,所以别放在心上,克劳斯。”

不用对方回头,史蒂芬也知道身材高大的男人朝着眼前那捧碧绿的盆栽弯起了嘴角。

 

 


最开始,他们的交往不算亲密,仅仅是足够有趣。他们直到相识的几年后才真正说上话,第一次对话的题目是国际象棋。史蒂芬发现和克劳斯偶尔的短暂相处还不至于让自己感到厌倦。那年他十七岁,十七岁时他还很容易感到厌倦。人类对人生失去兴趣,就像苏打水失去它的气泡,而他别说是气泡,就连冰块都化了个干净。他的玻璃杯里剩下的,是逐渐被室温吞噬的稀释液。

也许正因如此,他才没有把莱因赫兹家最小的孩子拒之门外,而是倚着门,打开一条缝,让他能窥见自己生活里新鲜却也无害的那一隅。他迫切地需要某种全新的存在来唤起生活的乐趣,可以让他短暂地逃离家族的藩篱,给他的苏打水重新出入一点碳酸,而至少克劳斯喜欢那些火烈鸟,还能时不时在棋盘上把他杀得片甲不留。

诚然,他还是个小孩子。尽管作为被哥哥姐姐护在象牙塔里的小弟弟,小少爷显然过于老成,他缺乏孩子的特质,不会满地乱跑,从不为任何事欢呼雀跃,才十三岁就开始阅读《圣经》的拉丁文版本。但这一切尚且可以忍受。他和那些穿晚礼服的动物不同,仍是一张白纸,一张足够聪明的白纸——史蒂芬曾用法语和西班牙语打开两人之间的对话,都被对方从容不迫地接下了话茬,德国贵族的咬字清晰纯正,悦耳得让挑剔的斯塔菲斯少爷也能放弃他准备好的刻薄小玩笑。

他们所处的环境注定充斥着各种听风就是雨的夸大其词,很快两人关系密切的消息就在各个家族组成的圈子内不胫而走,虽然史蒂芬只记得他们不过是在一次例行晚宴上打了个招呼。大概是因为自己像蜘蛛那样孤僻成性的缘故:他只会在香槟酒和古龙水中铺开自己的网。高跟鞋踩出从一而终的乏味频率,猎物靠近之前他便已将一切全部获悉。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了他们建立起莱布拉之后。然而克劳斯不是猎物。所以,人们就看到,一贯以性格倨傲顽劣著称的史蒂芬·A·斯塔菲斯,破天荒地头一次在宴会上朝什么人招了招手,花哨的袖口仍然像燕子翅膀,可他看起来心情居然意外得很不错。

莱因赫兹这个姓氏在圈内相当显赫,于是家里人第一次没对他的交友标准指手画脚,他反而得到了少见的夸赞,虽然最后他们开始拐弯抹角地劝他和对方家族的千金多来往一些,话题便歪向了讨厌的方向。少年将沾着烟草味的手指埋进自己鬈曲的黑发,像太阳下的猫那样伸直了长长的腿。

“你有想过逃离这一切吗。”

他问出这句话时,坐在不远处的一把扶手椅上的克劳斯正将手里的书翻过一页。他抬起头看着他,镜片后的绿眼睛依旧沉寂得像北冰洋上覆盖的冰川。

“我不太明白。”

“离开这个地方。离开家,离开欧洲,到别的地方去。”

“那为什么要用‘逃’这个字。”

“……哎?”

“你不喜欢这里吗。”

史蒂芬微微张开嘴,居然一时语塞。

十五年后他再也不会惊诧于对方出奇的敏锐,可十五年前他被这种审慎的敏锐暂时夺去了语言能力——仅仅是因为敏锐吗?还是有其他因素作祟?他记得自己曾向很多人抛出过这个问题,半真半假,半虚半实。你想逃离这里吗?玫瑰花瓣铺了满满一层掩盖掉一浴缸温热的暧鷁昧,而双方都知道真相离他们太远,是触不可及的星星。你想逃离这里吗?他的问题只能换回两种回答:好,我愿意和你离开,或是不,请你和我留在这里。出自一切不同的和相同的嘴,描述着一切存在或不存在的期望。我们走吧,我们留下来。我们,我们。我。

只有克劳斯——戴着眼镜,靠着扶手椅的天鹅绒靠垫,塞万提斯摊在他那时还很瘦小的膝盖上——他的眼神里透着冷静的关心。你想逃走?他凝视着他。为什么要逃,你不喜欢这里吗?他不说,我和你走,或者你和我留下来。他没有把自己一并划进去。他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他的绿眼睛眨了一下,碧波万顷,是星河倾覆。

……当然了,也可能只是因为他还是个小孩子。他才十三岁,还是相当不谙世事的十三岁。听不懂文字暗示的十三岁。史蒂芬确信自己还不至于向这个年纪的小鬼倾诉自己对远方的一切渴望;他也同样确信,要是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不得当的话,莱因赫兹家的几个大孩子准会扒了他的皮。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忌惮着对方的兄长和姐姐,再加上这话认真追究起来又确实不那么纯洁可靠:十多年后他和莱布拉的狙击手在酒吧里喝酒,听了这话后K`K几乎把一口威士忌全喷了出来。 “你以为你在说什么?”她的脸上写着难以置信,“你这是要和他私鷁奔吗。”

史蒂芬知道自己有时候确实糟糕透顶,所以就算克劳斯不讨厌他,他也仍然把他大部分时间都挡在外面。没必要让他发现自己恶劣的一面。三十二岁和二十八岁或许可以算得上是同龄人,但十七岁和十三岁绝对不是。他已经隐约发现自己正有意识地把小少爷挡在世界的灰暗面之外,只是当时他以为自己不过是出于自保。


 

不过,就算剔除掉不那么健康的部分,他们也还是能找到很多乐子。没有酒吧还有小书店和露天咖啡馆,没有啤酒香烟还有汽水和可丽饼,奶酪和酸黄瓜——小少爷被他的家庭保护得过于不食人间烟火,就连用手吃炸薯条都能令他感到惊奇。“别用看塞万提斯的眼神看Churros。”史蒂芬则懒洋洋地打趣他,把装着零食的纸袋递了过去,细长弯曲的油炸食品热气腾腾,酥脆的表皮上撒满了粗砂糖,又慷慨地淋着大片榛子巧克力酱,闻上去是这般浓郁香甜,像是把人头朝下塞进装满美梦的木桶里。很多年后吉尔伯特依旧表示克劳斯对纽约街头的甜甜圈的喜爱是当年被史蒂芬骄纵出来的(“斯塔菲斯少爷对平民的生活过于熟稔了”),而史蒂芬则只是回想起两人买完油炸食品、他踩了油门让车子在马德里的街头一路狂奔的情形,那场面颇有某部以意大利首都作为背景的经典黑白电影的派头。

他不曾有过这样的朋友。他承认这一点。在笼子里他是斯塔菲斯少爷,燕子翅膀轻轻一摇就谁都追不上他,而在笼子外他是史蒂芬,是酒吧里的美国女孩口中的pretty bad boy。Bad。她们的发音圆溜溜的。英俊的南欧坏小子,把她们抵在墙边,抚摸她们下颌的手指带着吉他弦养出的薄茧,凑到耳根处的嘴唇停留在了亲吻的前一秒,不过是想借着她们嘴里的烟点燃自己的大鷁麻。谁都不知道他是谁,来自哪里:巴塞罗那、科尔多瓦,还是萨拉曼卡?谁都不知道。他一边吐出烟雾一边比中指一边猛打方向盘,欧宝曼塔鲜艳的橙红色烤漆被他刮蹭得脱落了大片大片。可谁都不是他的朋友。这也不是他神往的生活。他只是别无选择。

他的少年时代被分裂成两部分:精致的和混乱的,优雅的和颓唐的,像摩西分开的红海那样互不干涉,只是这中间没有上帝庇佑的康庄大道。偶尔史蒂芬会恶劣地想,如果把“那个世界”的蛛丝马迹泄露给“这个世界”的克劳斯,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告诉他,衬衫上的不是咖啡而是桑格利亚,不是新品香水而是新鲜大鷁麻——可这种隐秘感又有趣刺鷁激到令他欲罢不能。所以,只是如果。如果。

 

 

然而就像大鷁麻一样,只要不继续点燃,令人欲罢不能的欢愉就总会结束。听到克劳斯走进房间时,史蒂芬正穿着清晨出门时的衣服伸着四肢躺在旅店的小床上,一本聂鲁达诗选反扣着遮住他的脸。“你在这里,史蒂芬。”他听到少年的声音,滤掉尚未成熟的童音残渣,便是一杯稳重的大人腔调。“我以为你先回去了。”他走上前来,似乎是想拿掉他盖在脸上的书。但史蒂芬抬起一只手。

“别动。”年长的男孩在书下语调沉闷地说,“这可不是你该看的书。你书架上最不严肃的作品是《塞莱斯蒂娜》。”

不用看他都知道克劳斯肯定皱起了眉——老气横秋,但也就一点点,史蒂芬的语气里明显有着辛辣的讽刺,可克劳斯的脾气又着实好得出奇。他没有生气,只是感到困惑,既因为对方不让他拿掉书,也因为他的无礼。“发生了什么事。”他收回手,在一旁坐下了。不是坐在小床的床沿上,而是床边一把吱呀作响的椅子上。他知道该怎样和他保持令人愉快的距离,可他用陈述口吻问问题的习惯也让史蒂芬感到烦躁。

我那时候是真想冲你发脾气。后来他说。莱布拉总部里簇拥着平稳的热闹,吉尔伯特泡红茶,扎普把血丝放出来和雷欧打游戏,珍突然凭空出现把他的手机踩得粉碎,雷欧大声地邀请杰特打完这一局后跟他去吃意大利面和披萨。窗外是浓雾笼罩的超级都市。这和他十七岁时的世界完全不一样。十七岁时他混迹于马德里街头晚上八点开始营业的酒吧,在桌球台上周而复始的碰撞声中彻夜不眠,挤在吧台前喝啤酒看足球赛一直到天亮。胳膊肘撑着吧台,手指捏着啤酒瓶,就会有人把手放在他的手背上。你的手指真漂亮。他听多了这样的开头。它们能做什么?弹吉他。西班牙人都会弹吉他,还有呢?他露出微笑,把脸凑上去,群青色衬衫下的肩膀拢成一面忧郁的私密的墙,喃喃的情话刻在苍翠的砖上。它们会卷烟,会蘸雪莉酒画十字,会牵着你跳舞,还会做一切你想让它们做的事。该死,男孩,你才多大。十七岁。老天爷。他的优美使人无措。

他把盖在脸上的诗集掀开了,翻身坐了起来。克劳斯盯着他的双眼稍稍睁大了一点,他想开口,但史蒂芬抢在他前面打断了他。

“什么都别问,小少爷。别来烦我,成吗?”

他站起身,绕过小床走到窗户边。刻意挑选的廉价小旅馆的阁楼,窗户顶部还没有他人高。鸦羽似的黑发蹭到天花板。本应该朝他发脾气,而不该用商量的口气说这种话,史蒂芬看着窗下的街道有些懊恼地想,这让他反常的尖刻措辞透出了显而易见的心虚。可他也没法真正对克劳斯发火。

“别那么担心,我没事。”他无奈地又补了一句,语调彻底缓和了,“只是和家里吵了一架。”

只有克劳斯拥有这种一言不发就能让他败下阵来的能力——史蒂芬甚至不知道他是在何时拥有这种能力的。他翠绿的瞳仁不动声色地将一切收进眼底:毛了边的破地毯,低矮的天花板上斑驳的墙皮,掉色的窗栏,灰白的百叶窗均分出万家灯火。床,被香烟烫出洞的床单。杂乱无章的梳妆台,上面丢着口红、睫毛膏和香烟盒。外套挂在椅背上,摔烂的吉他碎在桌边,断掉的弦像猫咪胡须那样卷曲地僵翘在琴头。诗集摊开的那一页上新鲜的血迹。西班牙少年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和水洗色牛仔裤,裤子丝丝缕缕破开了洞,露出左边的小腿和右边的膝盖骨。靠坐在色泽黯淡的窗沿上。毛衣包裹着的脖颈线条和他的鬈发一样儒雅,可褐红的双眼冷漠至极。左半边脸颊青紫肿鷁胀,被打破的鼻子和嘴唇仍在惨淡地渗着血。

“瞧我多狼狈啊。”他自嘲地冲他笑笑,嘴角的弧度温良柔和,眼底却冰河滔天,崩塌出情愿自戕于荆棘的疯狂劲儿。温暖的玛瑙色的眼睛,眼神却那么冷:极夜之下点不亮的火光。他看起来真孤独。

安慰就像下棋,倘若克劳斯走错一步,他们可怜的友谊就会万劫不复,然而克劳斯并没有把这当成是另一种交战。他的棋局从来只局限于真正的黑格白格,其他时候他不算计,不像史蒂芬,把生活中的一切都视为棋盘。正因为不是在下棋,才不会走错一步。他看到克劳斯在房间角落的小冰箱前蹲下来,打开门翻出里面一盒冻得结霜的冰淇淋——史蒂芬决心打死也不告诉他这是之前和他一起在房间里的另一人留下的。他将他递来的盒子贴在了脸上,克劳斯退后一步,踩到了地上属于吉他的碎木片,他低头看了一眼。

“为什么?”

“因为……在这里我弹吉他,可家里希望我回去拉大提琴。”史蒂芬用冰激凌焐着脸,朝他耸耸肩,用了种含糊的说法,但他知道克劳斯听懂了。聪明的小少爷。“你觉得呢?”他问他,重新一屁股坐在床上,老旧的弹簧床垫被压得嘎吱一声。他的眼角瞥见了床边的垃圾桶里丢着的烟头和塑料制品,便用脚尖把垃圾桶踢得远了一点。“你觉得我该干什么?”

“我不知道,史蒂芬。我只知道你不该继续像现在这样。”

“啊哈,我不该这样,是吗?不该怎样?不该成天泡在这里赌牌、跳舞、打桌球,和漂亮姑娘鬼混?不该抽完一整包烟后接着抽大鷁麻?不该把咖啡和威士忌混在一起喝?不该做完这一切后头昏脑涨地出去飙车然后被警鷁察追着开罚单?”他被点着了。他眼底的疯狂开了闸,洪水直冲眼前的少年而去,“你也终于继承了贵族的道貌岸然了吗,克劳斯?别说这种指手画脚的话——你是在说教我吗?放弃吧,少给我来这套……你以为我是因为什么被打了一耳光?”

他看到自己愤怒地倾泻在房间里。然而,在看到克劳斯眼里闪过的诧异时他才意识到,他愤怒的矛尖并不是指着他,而是指着自己。是想看到他失望的样子吗?不,只是想让他趁早对自己失望。失望总有一天会到来,而长痛永不如短痛。没有必要再维系这一切:在马德里灿烂的阳光下舔巧克力酱的日子,和在小酒馆里搂着镶着亮片的裙子下的腰肢的日子。上帝消失了,红海的伤口应当愈合。分裂的东西要统一,沉溺的梦境要清醒。只有失望将始终如一。

冰激凌盒上的白霜融化了,冰凉的水滴顺着手指和面颊流淌而下。他的肺里抽出西伯利亚的寒风。

然后他听到克劳斯开口了。“我很抱歉。”他说,史蒂芬被这荒唐的回答激得硬是又抬起头来。他道什么歉?他怎么总有理由道歉,该死的成年人一样的小少爷。小少爷穿着白衬衫、黑色背带短裤、米色的及膝风衣。去他妈的成年人打扮,成年人蛛网里的猎物。他们都是被粘住的飞蛾。

“我并不想让你误会我的话。”蛛网震颤着,“我绝非是为了说教你,史蒂芬。我认为你应该停止,是因为你不喜欢这一切。”

“哦是吗?你是这么了解我的人吗,知道我不喜欢这些?”

“因为你说你想逃走。”

毛衣下的脊背僵硬了一下。史蒂芬愕然地停住动作。

“我什么?”

“逃离。你从不滥用任何一样措辞。”

“……你以为我是什么,你的家庭教师布置的文学课作业吗。”

这话让克劳斯脸上出现了一种桃子表皮上的绒毛般的窘色,他挪开了视线。史蒂芬突然就觉得自己的怒火熄灭了。

“因为你是聪明人。”克劳斯的声音都低了一些,“说的每个字都有自己的含义。所以我一直试图从你的语言里揣测你真正的意思……而不是表面上的。”

史蒂芬被打破的那边嘴角动了动。他应该是想笑的,但却痛得半边脸一抽。

“你当时认为我选这个字眼是因为不喜欢这一切。”

“我到现在也依旧这么认为。”

“所以你要我停止,是因为我自己不喜欢,而不是因为这一切太过离经叛道。”

十三岁的莱因赫兹少爷人畜无害地歪了下头,显然不太认同他的词汇,或是他对词汇的认知。“离经叛道不一定就是贬义词,”镜片后的认真劲儿振翅欲飞,“你只是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开的车,吃的食物,喝的饮料。可我觉得还蛮帅的。”

……啊,你这个小少爷。该死。

“你……咳。”史蒂芬眨了眨眼。在他的眼里,玛瑙色的温度回来了。太阳拥抱了极夜,冰河汇成瀑布坠入温柔的大湖,他的心被裹在了火焰里。突如其来。他清了下嗓子。

“你没有把这句话跟你的哥哥姐姐提起过吧?”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他的口气小心翼翼,“‘逃离这一切’,你没说吧?你可千万别说。”

接着,过于唐突却又理所当然似地,两个人忽然就都笑起来。一开始只是小小的窃笑,但很快就变成了放声大笑。史蒂芬察觉到冰激凌在盒子里融化了,冰凉的朗姆酒味甜奶油要流不流。可他依旧肆无忌惮地仰面翻倒在床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克劳斯很勉强地说,他的声音含糊地卡着,“但这句话我没和别人说。”于是史蒂芬的笑声几乎能像飓风那样把阁楼的房顶掀飞出去。

“克劳斯……你这个人啊,你这个人。”

我知道那时候我并不想被你说教。很多年后他说。可我也并不想被你赞同,因为正如你所说,我不喜欢这一切。这是无力之举,我比谁都清楚。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别无选择,十七岁时我还别无选择。因此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听到什么答案,直到你开了口。你真可怕。你居然比我自己还知道我想听什么答案,知道我想要什么。

被蜘蛛网粘着的只有我,而你是撕开那面网的人。

他笑够了。他从床上爬起来,披上皱巴巴的外套,然后第一次大剌剌地揽过红发少年的肩膀。“行了,该死的,走吧,别留在这儿了。说起来我脸超痛的。”

克劳斯脸上又出现了那种“hmmmm”的表情。“去药店吧。”他建议道,“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

“那就……等等?你为什么会知道。别吓我,你不是第一次来这儿吗。”

“你上次给了我这个区的地图,来之前我背下来了。可以知道方向。”

“……你什么?!老天啊小克劳斯,你是怪物吗……”

 

 

他们从此以后就走得愈发近了。并不是只有表面上的近,而是变成了会在晚宴上交头接耳的近。见了面就整天待在一起的近。他们待在一起时,可以轮流说西班牙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史蒂芬新学了俄语,克劳斯继续背他的拉丁文。经常在莱因赫兹家的花棚里干这种事:矢车菊把世界的其他部分隔在外面,把他们圈在中间,他们拍打书脊以倒出镶进诗文和小说缝隙里的泥土。偶尔有蚂蚁在脚边爬来爬去,找他们遗漏了的甜饼干。

在家里时他们规规矩矩地摆弄钢琴和大提琴,溜出去时则着迷于手风琴和吉他。欧宝曼塔凹陷的车门和后备箱被修好,又细细补上一层新漆,车载音响里的摇滚乐震耳欲聋。橙红色沿着公路绕着大海一路飞驰不停,多次挤了别人的车,克劳斯在副驾驶上做出抱歉的手势,史蒂芬则在他身后理直气壮地比了个中指。咒骂声和喇叭声被一脚油门丢在身后。

多次在大街上游荡,吃零食,喝汽水而不是麦芽酒。可苏打水里注满了气泡;注入洋红色的葡萄酒,再向气泡里砸入柠檬和白桃。如此多姿多彩,再也不是从前疲懒垂死的稀释液。也不需要烟和大麻还有姑娘的裙摆来实现这一切了,再也不用。酒吧自然去得少了,但不是没去过——偶尔有一两次,看足球赛,少见地为了自己国家的队伍与对方争执,后半夜被人找茬又一致对外。毫不犹豫挥出拳头把对方打飞出去,史蒂芬说我不知道你也会打架,克劳斯一层层放下卷起的袖口说我有好好锻炼。

 

而约莫是在离开欧洲前往北美的前一年,他们在瓦伦西亚的自然公园看到了火烈鸟。那时候克劳斯已经比史蒂芬还要高了,史蒂芬也被他们吸血的敌人在脸上留下了那道标志性的伤疤。他们驾着车观察盐沼地,然后看到成群结队的火烈鸟;鸟群粉红色的羽翼群恢弘地抚过了天空,像扑向云端的火焰。如果不是火烈鸟,他们可能不会相识。那一年史蒂芬已经隐约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挑选那张明信片:他看到自由自在的飞翔的大火,燃烧在天际的姿态过于壮美,想让人将其收于胸中。然后他又看到身旁的克劳斯,这个拆了蛛网的人,这个点燃火焰的人。

“我是如此幸运的人,克劳斯。”未来的莱布拉二把手眺望着鸟群消失的远方。在未来,在赫尔沙雷母兹·罗特,浓雾会散去也或许不会散去,光明会降临也或许不会降临,可只有火焰不灭。火焰永不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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